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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欧的第三条道路


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编纂的2004年度《人类发展报告》,分别从人均收入、教育水平、医疗保健和人均寿命等方面为评判指标,评选出今年世界上最适于居住的前5个国家:挪威、瑞典、澳大利亚、加拿大和荷兰。

北欧国家挪威,此次是连续4年荣登榜首。北欧诸国社会结构突出的特色是,90%的公民都属于中产阶级,连扫马路的清洁工等蓝领工人,亦可以自豪地声称自己是中产阶级的一员。典型的北欧模式主要体现在,国民的收入差距小,贫富差距相当均衡,人民得以安居乐业,从而社会治安成为世界上最安全的地区。举例来说,挪威首相的月薪只有6万港币,除税后剩3万多。

荣获联合国最佳居住地第二名的瑞典,被称为北欧福利体制的先驱。通常提及的所谓瑞典模式标志着两层意义,一是指北欧风格美女,如高挑、纯正金发碧眼的瑞典籍影星葛丽泰.嘉宝、英格丽.褒曼;再就是瑞典的经济发展模式——第三条道路。现今北欧以最富裕的福利天堂举世闻名,降生于此的人们形容自己如中了六合彩般幸运。瑞典人引以为荣的台词常常是:“在瑞典不存在一个贫穷与无家可归者。我们可能是全世界纳税最高的国家,但我们享有从摇篮到坟墓的终身福利制度。而且还是世界上援外捐款最豪爽的国度之一。”

60年前北欧国家堪称欧洲最贫穷的农业国,从上世纪40年代开始北欧实行社会变革,走一条既区别于苏联模式的“集权社会主义”,亦区别于美国“放任资本主义”模式的“第三条道路”,就是民主社会主义的道路。其政策采取“社会福利主义”道路,“充分就业”和“高税收”构成社会经济的两大支柱。二战后苏美两大阵营对立的冷战时期,人们开始思考有无第三条道路,既同时拥有经济上的财富与效率,又具有社会上的公正与权利,以避免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各自的缺陷。其基本思想是:“通过实行社会的经济民主,消除阶级差别和一切社会、经济不平等现象”;让“平等、关心、互助”精神贯穿于整个社会。简单来说,就是国家为每个人提供最低的生活保障,保证在全国范围内福利的统一性及平等的获得性。“全面社会保障”服务对象覆盖全体公民,甚至包括旅居当地的外国人,个人享受的福利和公共服务不与收入相联系。北欧模式通过各种法定的福利保障体制,使得个人不因生、老、病、残等原因而陷入生活绝境,享受社会福利成为公民的一种基本社会权利。另外,瑞典善待外国移民享誉世界,这里每四个新生婴儿中就有一位是外国移民的后代。移民大都来自伊朗、伊拉克、巴勒斯坦、前南斯拉夫和东欧,还有因战乱饥荒不断的非洲诸国。我在北欧旅行期间深刻的感慨是,这里接近中国人概念里的大同世界。


高福利意味着高税收,瑞典的税收相当于人均GDP的57%,英国则是40%。我在英国生活时,要交的所得税及国立保险税占收入的25%-30%,若年收入4万英镑以上者,需缴纳40%的所得税。当然高福利体制亦遭到一些反对声浪,一是指责国家供养国民由此产生巨大的公共财政支出,完全是拖累社会经济发展的阻碍,最终会导致车毁人亡的社会悲剧。再就是指责北欧高福利社会是“金玉其外、败絮其中”,国家医疗福利的赤字,终成为一个政府喘不过气来的负担。为此,伦敦《经济学人》杂志为北欧福利体制辩护时称:北欧庞大的中产阶级社会结构,良好的福利体制保障,使得民众不必为忧虑医疗、教育、失业等不时之需而拚命储蓄,因而国民具有良好的消费能力和消费欲望,也促进了社会经济的良性循环。


事实上,北欧模式对经济增长和竞争力并未造成一定的负担。北欧各国的竞争力在工业化国家中,近年一直名列前茅。瑞士国际管理学院(IMD)公布的全球竞争力排名榜,从经济表现、政府效率、商业效率和制度结构等几方面进行评价,北欧诸国在79个工业化国家中均排在前列,并不断提升。如芬兰,从1998年的第6位上升到2002年的第2位;瑞典从第16位上升到第11位;挪威从2001年的第20位上升到第14位。此外,在高税收的环境下,仍然产生了一大批像诺基亚、爱立信、沃尔沃、宜家家私等成功的跨国大企业。


福利体制体现以人为本


美国作家比尔.布赖森写道:“我之所以如此推崇瑞典,是因为他们可以同时拥有富裕的经济生活与社会主义的情怀,而这两者正是我认为每一个人都应该努力达到的目标。在我所来自的那个国家中,人们似乎认为,如果做父亲的没办法筹措手术费,大家冷眼旁观地让一个得脑瘤的孩子病死,并没有什么特别可耻的地方。此外,那里甚至还有某个州政府保险局,竟然接受一家保险公司以年度营运不佳为理由的申请,允许他们废除一万四千名病情最严重病人的保单(这是1989年发生在加州的真实案例)。相较之下,当我看到竟然有一个国家不计任何代价,以平等且公正的方式,来为每一个国民提供必要的支持时,我心中的感动与敬意实非言语所能形容。”


世人推崇北欧福利模式,这是基于,北欧各国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国家,北欧国民可以自豪地声称“我们这里没有穷人”,仅仅50、60年前这里还曾经是贫穷的农业国。难道一个公民,由于贫穷就应该被剥夺其接受医疗、接受教育的权利,及享受起码的人的尊严的生活?难道一个社会的教育、医疗及基本国民的生活品质,只能是有经济能力人士的专利?难道发展社会经济,必须漠视弱势群体的疾苦?必须牺牲和抛弃弱势群体的利益?最近中国河南省发生的医护人员将付不起医疗费的垂危病人,惨无人道地丢弃在寒冷的荒郊野外活活冻死的悲剧,其背景正是医院产业化。医生的经济效益与拯救生命的职业挂钩,白衣天使沦落为杀人魔王,这是多么恐怖的现实。那年我刚从英国回到深圳,读到一则新闻,说是各地不少医院里的病人,看病后一溜了之赖掉许多医疗费,为此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遭受打击。我为故乡祖国的医疗怪圈深深悲哀。


英国《卫报》对于欧盟福利体制曾有如下一段评论:当欧盟国家人民,一想到美国人将自己荷包里的银子上缴给政府后,政府不是用来缩小社会上的贫富差距,不是用来改善人民的福祉,而是转给私人公司,委托其“照顾”牢狱里的220万刑事犯时,欧盟人立即为自己身处共同富裕环境下的安全感顿开茅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