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 立 规 矩 屡 被 破
周 文 建
因为我是“无证行医”,谨慎起见,曾经给自己立下过一个“三不治”规矩:
八岁以下的小孩不治,八十岁以上的老人不治,癌症患者不治。
原因和理由是:
1、小孩子脏腑娇嫩不胜药力,稍有不慎则易产生不良后果,而且现在的小孩子大多是独生子女,责任实在太大了。
2、俗话说七十古稀,就算现在生活条件好延长十岁吧。老年人到了八十以上,器官功能自然衰败,不堪攻伐亦不易修补,若有闪失则易导致不可挽回的后果。
3、癌症是西医的说法,在中医眼里癌症并非不可治,只是病到了这个程度偏差巨大,如同逆流挽舟悬崖勒马,治疗起来费时费力,我赔不起这个时间。
但是不到两年时间,这个规矩就被一次次地打破了。
打破第一条规矩的是东阳一个老板,其五岁的儿子夜啼惊叫近四年,求治了许多医院(包括省儿童医院)无效,反而日渐加重,经人介绍来杭州找我求治。孩子由父母爷爷奶奶陪同,四个大人拎着大包小包四种礼物,我实在不忍拒绝,决定破例给予诊治。经过一段时间几次复诊,病情一次比一次减轻最终痊愈。
外人得知我会看儿科,有些经西医抗生素治疗无效的孩子,其父母自然而然地想到找我求治,有四五岁的、七八岁的、十几岁的,甚至还有才一周岁的……。
打破第二条规矩的是兰溪一个女副总,因为同学的关系,我给她治好了二十年的顽疾(中耳炎),对我甚是恭敬,而且送我的礼物动则上千元甚至好几千元。有一次搭其车回金华,谈起其老父亲参加过抗美援朝,目前深受睡眠障碍的困扰,想接我去看看。我自然不好拒绝,老英雄已经八十有五,身板倒还健朗,我才稍觉宽心。
打破第三条规矩的是我自己的同学,她在北京某部挂职时的领导也算是同乡,该领导哥哥被浙一医院诊断为肝硬化晚期宣判死刑,为了减轻其临死的痛苦,该领导托我同学寻访名中医,同学自然要拉上我。当时说好只是应急救驾,让她立刻另觅高人,可是顶肩膀容易撂挑子难,只好一直到其出院继续跟踪治疗,其间险象环生,最终总算是一个圆满的结局。
很多患者都是经西医大医院大专家长时间治疗无效,求医心切慕名找来,这样的情况下根本无法推托,规矩立了也是白立!因为都是通过熟人朋友找上来的。
后来再遇到这类情况,干脆不再推脱,但是要求其家属给我写一份免责声明,大致内容如下:患者某某某,经西医确诊为某某癌症放弃治疗,现经朋友介绍请周文建帮忙用中医药调理,鉴于患者病情特殊,周文建只需尽力而为,无论最终结果如何,患者及家属决不追究周文建的责任,此声明具法律效力。家属代表(签字手印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