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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工、警察、出租车

周 文 建

 

1、租车管理  

妻子在欧洲留学期间,游览了西班牙、意大利、德国的一些城市,回来后与我谈到那里的见闻,我觉得他们的出租车管理经验颇值得中国借鉴。

据她说,欧洲的街道上,看不见往来穿梭的出租车,平时它们都集中地停放在分布于城市的一些固定的停车点,当有人需要打出租车的时候,只要打电话到出租车公司,距离最近的那个停车场就会派出一辆车子开到。

这样做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。  

首先,减少了城市道路的交通压力,使城市道路不至于非常拥挤。

其次,减少了车子的空跑,既节省了燃料,又有利于减少空气污染。

再次,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,司机也不会感到疲劳,有利于交通安全。  

当然,欧洲能够这样做,有两个客观的前提条件。

第一、他们的私家车非常普及,几乎家家户户都有车,打出租车的人很少,出租车也肯定很少,在大街上长时间地瞎转悠没什么意思;

第二、他们的公用电话非常普及,大街上随便都能找到公用电话。

这第二条实际上中国也具备了,现在城市的大街上,临街的底层几乎都是店面,一般的店都有公用电话,此外,还有很多磁卡电话。

我想,具体一点的做法可以是这样。对于中小型的城市来说,可以在城市的每个小区里面专门划出来一块空地作为出租车停车场,平时出租车早上出去以后可以在就近的小区停车场排队,或者干脆就停在自己所在的小区。另外,为了方便公众打电话招车,可以与电信部门合作,开通一个专门的免费号码(比如 117 ),由出租车公司统一按月交费给电信局。  

2、给警察一个保护  

欧美国家的民主观念是比较深入人心的,所以,民众参与社会事务的热情和自觉性都比较高,加上言论、集会、游行自由,一旦社会发生什么大事,往往走上街头,而警察作为代表政府维护社会秩序的力量,这时候是站在民众的对立面的。所以,国外的新闻镜头中经常看见警察与民众对峙的场面。假如执行任务的某个警察,游行队伍中与他面对面的人刚好是他的熟人、朋友、同学甚至亲人,该是多么的尴尬呀!因为警察也是人,也是来自社会民众中间,并且平时都生活在社会民众中间而不可能隔绝,更重要的是警察的妻子儿女是生活在这个社会民众的环境中,难免有投鼠忌器的顾虑。

以上情况还仅仅是尴尬,而有些场合可能面临大是大非的抉择和生命危险。比如前苏联政治危机中叶利钦在街头装甲车上呼吁部队倒戈,还有现在国外的警察执行反恐行动等等。

联系到中国的情况,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,社会力量发生了变化和重新组合,形成了一些复杂的盘根错节的地方黑恶势力。中国政府这些年打击黑恶势力的行动从未断绝,力度也是相当的大。可是,这个顽固的问题却不容易解决,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一些地方的政府官员给黑恶势力做保护伞,有的甚至是警匪勾结。按理说,政府官员并不直接与黑恶势力面对,他们充当黑恶势力保护,主要是想利用黑恶势力作为扩大自己势力的工具。警察被拉下水有时候倒是有一些客观的原因,因为警察的家人就生活在社会民众包括黑恶势力的环境中,难免有一些顾虑。黑恶势力在暗处,而警察在明处,防不胜防。以前我曾经考虑可以异地警察交换执行公务,但是这样有个坏处是警察对异地情况不熟悉。

最近这段时间看国际新闻,看到国外一些警察执行反恐任务时,都带着面具(黑纱)!这给我很大的启发:不仅反恐警察可以而且需要这样做,任何警察执行公务的时候都可以这样做。这是对警察的最好保护,也是消除警察顾虑的最好办法。因为这样一来,警察处在了受保护的“暗处”,相对来说黑恶势力处在了明处。当然,警察并不是暗地行动,仍然是公开执行公务,只是对警察的身份面目给于一个保护性的隐藏。 

3、城市民工的管理  

伴随着中国工业化进程,中国城市化的步伐也是非常的快,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成了自然而然的事情。

现代城市无论在软件硬件上都是很精密的,而农村生活无论在软件硬件两方面都是粗疏的,长期生活在农村的农民进入城市,不了解城市生活的规范,文化素质也普遍较低。所以,大量民工进城给城市管理带来了很多问题,城市管理部门自身也应该反思方法和态度。

我们且不说孙志刚事件,就说暂住证。暂住证是公安部门对进城的临时人员进行管理的一种主要手段,这种方式确实也有预防违法犯罪事件的作用。但是,有些地方只是把它作为“创收”的一种途径,只管发证收钱,至于发了暂住证以后平时是否真的会去管理,那就不得而知了。而且,按照原先中央政府的规定,暂住证办理费用只收五元十元钱的工本费,有的地方竟然加入各种名目收取一百几十元钱,而且就是在天子脚下的北京。

我想,暂住证管理除了收钱,应该增加切实的内容,比如组织进城民工学习城市生活的规范,包括法律常识、公共道德、环保意识等等,培训合格以后再发给暂住证。

进城民工的一些行为确实很令人生气。比如,附近刚刚竣工的石桥路绿化带,成了露天垃圾箱。我邻居一个新住户,三天之内连续被偷走两辆崭新的自行车,从此她不敢再买自行车了。自行车这种东西,价值不大不(也就几百元钱),数量很多,丢一辆自行车不算什么案子,公安部门现在都不管了,浙江的某市公安部门经过民意调查,决定取消自行车办理牌照业务。而对于一个民工来说,顺手牵羊头一辆自行车就够他半个月工资了。在他们眼里可能几百元钱比羞耻感的价值更大,这都是缺乏教育的结果。礼利义廉耻,知耻近乎勇,他们没有这些观念。我想,大部分的民工本质上都应该是好的,只是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去做。所以他们进城以后,更重要的不是收取他们的钱,而是对他们进行一些必要的教育。当然,还有更严峻重要的因素:生计的困顿和逼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