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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7、一再发生的强行索让座行为。

——妇女:“我扇的就是你,扇你都是轻的,我这是替你妈扇得你。”

:这个妇女太过分了!我认为小伙子可以回敬她一耳光!

:你没有生过他没有养过他,有什么资格替他妈扇他?你替他妈扇他经过他妈的授权同意吗?如果有人莫名其妙地扇你一耳光,说是替上帝扇你呢?!

:让座本来是自愿的、道德范围内的事,打人确实违法的、法律范围内的事!何况人家确实可能因为喝酒头晕,强行索取让座就显得变味了,居然还说打耳光是轻的,难道你还想杀了他不成?你问他“没事吧”他当然说没事,说明小伙子很老实,他说有事又能怎么样?

:我建议大家人肉这个妇女,她必须向小伙子公开道歉并赔偿医药费!

 

新闻背景:年轻妈妈公交上掌掴未让座男子 称打耳光是轻的

http://news.sohu.com/20120828/n351724704.shtml

 

刚刚前些天,杭州公交车上发生了类似的事件,我当时就非常气愤地留言:

这个男的太过分了!让不让做本来是自愿的事,是道德范围内的事,打人确实法律范围内的事。

这个打人的男人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!

 

新闻背景:男子不让座被连扇5个耳光续:网友称其腿脚残疾。

http://news.sohu.com/20120825/n351497893.shtml

 

刚才重新搜索这个新闻的时候,偶然看到天涯的一个帖子,说打人者被人肉出来的(正好在他自己的微博中提到了这件事),并列出了他们夫妻两个的手机号码。他们打电话去问这事,对方开始还很嚣张,后来把微博删除了,而且不敢承认了。我也还是很生气,本来想打个电话亲自责问,但是已经凌晨一点多重了,于是给这两个手机发了如下短信:

8月24日在杭州192路公交车上是不是你打伤了一个戴眼镜的小伙子?如果是你干的,赶紧登门道歉并赔偿人家医药费!如果联系不到他,那你就登报公开道歉!否则以后你没好日子过了!现在网络舆论的力量是很强大的,因为你惹了众怒犯了民意。让不让座是自愿的,是道德范围内的事,何况他腿有残疾;大人确实违法的事,必须受到法律的惩罚!我算好心提醒你,也算警告你!你等着瞧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