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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2008-01-26 来源: 金华日报 作 者:金华火山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文权 |
新劳动合同法引起社会的如此关注,是一个好现象,这表明整个社会开始重视劳工的保护问题。我认为,新劳动合同法出台得很及时,有助于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,有利于创造和谐的劳资关系,而这个问题被长期忽视了。 改革开发以来,中国大陆经济飞速发展,现在,中国大陆是全球第四大经济体、第三大贸易国、第一大外汇储备国。但是这些成绩很大程度上是靠出卖资源,破坏环境和牺牲社会底层的利益为代价换来的,这也是中国制造的产品之所以这么便宜的主要因素。 以工人的工资为例,近20年,GDP年均增长大约在10%,但是工人的工资增长了多少?去年第24期的《读者》杂志上一篇题为《你的工资涨了吗?》的文章列举了全国总工会的调查数据:珠三角民工13年间月工资增加了86元,而物价上涨早已超过了一倍。同期珠三角的GDP总额从1990年的993亿元增长到2004年的15485亿元,增加了大约15倍。 民工的待遇,只是在近几年长三角、珠三角地区闹“民工荒”后才有一定的提高。“民工荒”其实是民工用脚在表达对低工资待遇的不满。这时,人们才知道不重视提高工人待遇,会影响长三角、珠三角经济的可持续发展。 经济发展固然重要,社会的公平和公正也同样重要。只有社会各个阶层都能够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中得到好处,社会才能和谐。提高工人的社会保障,我们的出口产品确实会卖得贵一些,发展速度也会慢一些,但这是良性的发展,是可持续的。 去年9月,我到巴西参加展览时,去了两个城市:工商业中心圣保罗以及著名的旅游城市伊瓜苏。一路看来,有两个印象特别深刻:一是马路上基本上看不到豪华车。我看到最贵的车,是圣保罗客户那辆价值4万多美元的越野车。二是贫民窟。从圣保罗机场到市区,途经一个路段,路边便是贫民窟。贫民窟的房子像我们农村的养猪棚养鸭棚。但是,贫民窟与公路绿化带之间是一个个比较简陋的足球场。周日,贫民窟的孩子们聚集在足球场上踢足球,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线。 从中,我感觉到,如果没有底层人民的安居乐业,也不会有其他阶层的高品质生活。 记得2004年,很多跨国公司要求中国大陆供货商达到SA8000企业社会责任标准。这引起了出口企业的紧张,觉得这是西方国家对发展中国家,特别是中国大陆,新设立的一个贸易壁垒。因为当时绝大部分企业达不到那个标准,要达到标准,工厂的管理费用、工人工资都得增加。具有讽刺意味的是,让出口企业如此神经紧张的一个劳工标准,竟然比劳动法的要求还低。劳动法的执行力度由此可见一斑。 作为企业主来说,我们完全应该以更积极的态度来应对新劳动合同法带来的冲击,把它看成是提升自己企业和产品档次的一个契机。争创自己的品牌,增加研发投入,申请自己的专利,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,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……这些都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。 对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,很多企业认为是限制了企业的手脚,但我觉得它也有积极的一面。企业之间的竞争,说到底还是人才之间的竞争。设备,谁都可以买到,但人才,不是想招就能招到的。留住人才,才是企业发展的保障。 现在不少员工频频跳槽,这对劳资双方都不是好事情:企业老板不敢信任员工,怕员工培养成材后就跳槽了;员工频频跳槽,既影响收入,又不容易得到新单位领导的信任。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有助于企业留住老员工,何乐而不为呢?上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,日本经济取得飞速发展,成为全球仅次于美国的第二经济大国,日本企业长期以来实行终身雇佣制发挥了很大的作用。 政府也可以把新劳动合同法看成我市产业升级换代的一个契机。政府可以在劳动力资源比较丰富、工人工资相对较低的一些中西部省份设立金华工业园区,把过度劳动密集型的企业分流过去,从而使金华本地的产业升级换代。有条件的企业还可以走出国门,把工厂办到劳动力成本低廉的东南亚国家去。 新劳动合同法已经实施了,一些企业还在观望政府的执行力度。我觉得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是大势所趋,与其观望,还不如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,在法律工作者的帮助下,梳理并修改企业的规章制度,删除与新劳动合同法相抵触的条款,严格按照新劳动合同法办事。 |
责任编辑: 朱嵬嵬 |